
《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 通用要求》(GB 19272-2011)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2011年10月1日開始實施。該標準是對室外健身器材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標志、包裝、貯存及管理維護等進行規范的新的強制性國家標準,是在《健身器材 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GB 19272-2003)的基礎上,歷經1年多時間修訂而成的。新國標的編制由體育總局群體司牽頭,參與單位包括體育器材裝備中心、北京國體世紀體育用品質量認證中心、北京市體育局群體處、天津市體育局群體處、國家體育用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及10個健身器材生產廠家。新國標在編制過程中參考了日本、美國、歐洲等國的相關標準,技術含量達到國際水平,是指導企業設計和生產健身器材的重要依據,是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產品認證的重要依據,也是室外健身器材招標采購工作的重要依據。
一、出臺新標準的目的及必要性
(一)滿足群眾對室外健身器材功能和質量的新需求。隨著物質文化生活水平提高、健身意識增強,越來越多城鄉居民開始頻繁使用身邊的室外健身器材進行體育鍛煉,對室外健身器材功能與結構的安全性、科學性、人本性、健身性舒適性等要求也越來越高,按原有國家標準生產、安裝的器材已不能充分滿足群眾的這些需求,必須出臺新的國家標準加以引導規范。
(二)適應我國室外健身器材生產技術的新進步。因受當時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及器材生產技術的制約,舊標準規定寬松、門檻過低,在規范室外健身器材生產、保障室外健身器材質量等方面存在局限。現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達到了新階段,室外健身器材的生產技術也獲得了長足進步,為通過出臺要求更高、規定更嚴、門檻更高的新標準,消除舊標準存在的局限創造了有利條件。
(三)解決室外健身器材行業出現的新問題。隨著市場經濟發展,室外健身器材行業與室外健身器材產品出現了不少新問題,包括:室外健身器材生產企業良莠不齊,或者剽竊、抄襲其他企業的技術和產品,或者在投標時競相壓價進行惡性競爭。這些問題嚴重干擾了室外健身器材的正常生產秩序,影響了室外健身器材產業健康發展,而舊標準存在的局限性已不能有效防止這些新問題的出現,有必要通過出臺新標準來加以規范。
二、實施新標準的重要意義 新標準的頒布實施對我國全民健身事業和室外健身器材行業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一)有利于更好地保障群眾的健身安全,維護廣大群眾的體育健身權益。為切實保障器材使用者的安全,新標準在器材的安全技術指標上做出了一系列更嚴格規定,如:增加了有害物質的大限量要求,對鉛、鎘等可能造成中毒、致病的物質做出限值規定;將手及手指剪切、擠壓和卡夾傷害間隙禁區修訂為8mm~30mm,明確鏈、環連接及其與器材的連接安全間隙應小于8毫米或大于30毫米;器材活動部件應有限位裝置,防止部件因活動范圍過大而導致器材損壞或造成第三者傷害;轉動式器材的轉動部件應配置阻尼裝置,使轉動部件在使用者停止運動時能迅速停止下來。
(二)有利于提高室外健身器材的維護管理水平。新標準設“管理與維護”章節,明確室外健身器材管理的主體為體育主管部門及使用單位,采購方必須對使用環境、管理水平進行全面評估,確保器材配置與使用環境、管理水平相匹配;明確器材招標采購后要進行安裝檢查與定期檢查,對器材安裝后的驗收程序和方法提出要求;明確器材安裝后要建立配套管理制度等。這些規定將大大推動“全民健身路徑工程”和“農民體育健身工程”的規范化建設,提升器材的維護管理水平。
(三)有利于進一步規范室外健身器材市場,促進室外健身器材生產行業健康發展。由于新標準對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質量、結構以及維護管理等提出了較高要求,以價低質劣產品及投機取巧方式謀利的企業將由于新標準推行而逐漸失去生存空間。相比之下,強調技術創新與進步、注重產品質量、講求誠信的企業則將獲得更多發展機會,從而加速行業重新洗牌,進一步規范和凈化室外健身器材市場環境,促進室外健身器材行業健康發展。
(四)有利于推動器材生產技術創新,提升室外健身器材的質量與檔次。新標準在器材的使用壽命、結構和材料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如:將器材的安全使用壽命提高到8年,將器材主承載立柱鋼管壁厚提高為不小于2.75mm,并規定供應商應在器材使用壽命周期內對易損件及時更換等。為滿足此類規定,生產企業必須加強技術創新,改進產品。因此,新標準的實施必將有力推動室外健身器材的生產技術創新,加快室外健身器材產品升級換代,提升室外健身器材的質量與檔次。
三、新標準主要技術要求和創新點
(一)器材構造與形狀 1.外露棱邊R值 將支撐人體表面的器材所有棱邊和尖角半徑R修訂為大于3mm;將器材表面厚度小于6mm的板材外露棱邊修訂為全部倒R為圓弧面。 2.外露手把直徑 針對部分器材手把直徑偏小而對使用者或第三者可能造成刺穿,要求把手端部直徑不小于50mm。 3.標準件防護 為防止標準件對使用者造成磕碰劃傷和鉤掛,要求使用者可輕易觸及的螺釘、螺帽等器材緊固件永久覆蓋住突出的螺栓螺紋,覆蓋件在其安裝面以上的直角部分高度不超過3㎜。 4.開口和間隙 要防止對使用者頭部、頸部、腳或腿、手及手指等部位造成卡夾傷害。 5.凸出物和旋轉部件 要能防止造成衣服、頭發鉤掛或纏繞。 6.跌落緩沖層 為防止使用者因跌落而造成傷害,器材站立面高度在距地面大于600毫米時要設置緩沖層。 7.上肢牽引器類產品的活動手把質量 要求不大于600g,以防手把對人體頭部造成意外碰撞傷害。
(二)器材安裝 1.地埋器材應標志出永久地埋標志線。 2.一般器材地埋深度 器材地面以上的高度大于2000mm時應不小于600mm, 器材地面以上的高度大于1000mm且小于2000mm時應不小于500mm, 器材地面以上的高度小于1000mm時應不小于400mm。 3.地埋式籃球架地埋深度 應不小于900mm(其中混凝土地坑的水平尺寸應不小于800mm×800mm)。4.器材安裝時距各類住宅的水平距離應不小于8m。 5.器材安裝完畢后供應商應提供安裝檢查表。 6.器材安全警示應采用“圖示方式”。
(三)器材試驗及額定承載能力 1.器材金屬涂飾件耐候性試驗時間為800h; 2.器材疲勞性能試驗載荷為2400N; 3.主要零部件的靜負荷能力須達到120kg,其中牽索、繩索等連接接頭抗拉力指標為14000N。 為宣傳貫徹好新國標,2011年11月,體育總局群體司會同總局有關部門組織召開了新國標宣傳貫徹暨研討會。2012年,群體司將進一步指導和督促各地貫徹落實新國標,推動“全民健身路徑工程”、“農民體育健身工程”的器材配建及維護管理邁上新臺階。